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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性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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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性交人可以将性交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性交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被交合人曾表示过“不得转让”的,交合不得转让。

我觉得这条是不可能实现的,就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一个正常的男人是不会把自己的性伴侣(老婆、情人、小蜜)等等换给他人的,除非那个不是常人,不是常人的话,这条律法就不适用。

想想吧,好不容易找了一个性伴侣,你(对男的而言)会把自己的老婆、情人还是小蜜、二奶让别人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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